為深入踐行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、便利實體企業參與交割和維護期貨市場平穩運行,1月24日,大商所發布了修改《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辦法》和、、石期貨業務細則的公告。根據公告,焦炭、焦煤和鐵礦石期貨合約的交割單位分別下調至100噸、60噸和5000噸,自2604合約起施行。
據介紹,在此次調整前,焦炭、焦煤和鐵礦石期貨的交割單位分別為1000噸、6000噸和10000噸,分別是各品種交易單位的10倍、100倍和100倍。持有相關合約的企業在臨近最後交易日時,需要將淨持倉調整為交割單位的整數倍,因此市場參與者建議下調交割單位。在此背景下,大商所經過充分市場調研和論證,兼顧交割安全管理與交割便利性等因素,對煤焦礦期貨交割單位進行優化調整。其中,焦炭、焦煤期貨交割單位分別從1000噸、6000噸下調至100噸、60噸,調整後的交割單位與交易單位保持一致;鐵礦石期貨交割單位從10000噸下調至5000噸,調整後的交割單位是交易單位的50倍。自2026年4月第一個交易日起,大商所將按照修改後的交割單位辦理標準倉單注冊業務。
對於此次下調煤焦礦品種交割單位的做法,相關市場人士表示了認可。中陽縣智旭選煤有限公司期貨部負責人宋瑞平表示,此次調整後,持有焦炭、焦煤期貨合約的企業不再麵臨因“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進入交割”而被罰款的情況,進一步減少了企業參與交割月合約交易的顧慮,同時也便於企業根據自身貿易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持倉和交割量,更好滿足風險管理和交割需求。
近幾年,國內港口鐵礦石的單筆貿易規模有縮小趨勢,每單5000噸至10000噸的貿易數量有所增加。中信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套保業務經理周駿鵬表示,鐵礦石期貨的交割單位從10000噸下調至5000噸,既符合現貨貿易實際,同時也減輕了交易者在交割月要對鐵礦石期貨持倉進行“湊整”的壓力,為企業靈活調整臨近交割的持倉和尋找交割貨源提供了便利。
大商所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,上述交割單位調整措施自2604合約起實施,在2026年3月底焦炭、焦煤和鐵礦石倉單統一注銷之後,2026年4月開始按照新規則注冊倉單。未來,大商所將繼續貼近現貨市場實際和產業避險需求,“一品一策”持續完善煤焦礦等期貨合約規則,加強交割安全管理與機製創新,保障期貨市場安全平穩運行,支持鋼鐵、煤炭等產業鏈企業更好地參與期貨市場,助力煤焦鋼產業高質量發展。